具体来说,一是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方式,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形式。高等职业院校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方式。参加高等职业分类招考并被确认录取的考生可不再参加高考。二是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此外,我省还将继续实施中职和高职贯通招生制度。包括中高职“3+2”分段培养、中高职“3+2”连读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等。其中,中高职“3+2”分段培养是面向具有本省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通过中招考试择优录取新生,中职学生在完成规定的学制并达到毕业要求后,转入高职院校就读。中高职“3+2”连读培养是中职学校对口高职院校面向本省初中毕业生,通过中招考试择优录取职业教育人才,项目学生在中职学校连续就读3年,完成中职教育学习任务取得毕业证书,经对口高职院校考核通过后,可继续在中职学校就读2年,完成高职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取对口高职院校办法的大专毕业证书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