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我省高考录取时要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即“两依据一参考”)。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开设合格性考试的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考试内容限定在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范围内,考试结果以合格与不合格呈现,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或社会考生获得高中同等学历认证证书的必要条件和主要依据,考试结果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
按照教育部要求,合格性考试由省教育厅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所有考生都在标准化考场里参加考试,开考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为一科)。
据统计,全省各市县共设19个考区、28个考点。各考点秩序井然,考风良好,实现了“平安学考”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