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声湖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证丢失补办业务。经查,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龙头村民委员会龙头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证号:海口市集用(2011)第02823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面积130.6平方米。该证已于2018年8月17日在海南日报B02版登报遗失,声明作废。现通告注销,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秀英分局提出书面证据材料,逾期,视该权益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特此通告。(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先生,电话:68923086,联系地址:海口市丘海大道25号国土秀英分局)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