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了解,五指山某房地产公司因在开发某地产项目时,向他人借贷以及拖欠建筑方工程款项,引发与上海某建设公司、广东某公司及在三亚中院立案的周某祥申请执行案等3宗案件,涉案债务总额上亿元。3宗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同一法人,被查封财产相关联,3宗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各方争执不下,无法协调。
三亚中院执行法官吴忠调查后发现,该案涉及的房产项目属于优质资源,如果直接分割拍卖,易因流拍而无法变现为工资款,甚至造成资不抵债、项目停滞等情况,将损害各方权益的局面。于是,吴忠法官提出“放水养鱼”的执行方案,即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以开发商名义销售房屋,销售款部分提存法院代管账户。
为了解决部分申请执行人担心拿不到欠款,或坚持对土地房产司法评估拍卖等问题,三亚中院分管领导和法官多次组织协商、听证会,商定还款方案;同时帮助被执行人多方筹集资金续建项目,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办理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手续等。
经过多方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该房地产公司顺利售出房屋,清偿全部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