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探索依法将施工许可调整为备案,将建前审核转化为事中事后监管,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可提速70%以上。
再次,在获得水电气和电信服务方面,海南省将进行报装流程再造,针对不同企业需求制定快速反应方案。
第四,在企业获得信贷方面,我省将设立省级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省政府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设立重点产业投资发展基金,以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结合海南省十二个重点产业(除房地产业)发展方向,搭建金融服务平台。设立企业纾困基金,对难以维持经营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困境企业提供必要支持,帮助企业重新获得运营能力。建立海南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进一步发展海南区域性离岸贸易,加紧建立能够体现海南全域性优势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减少政策阻力和障碍。放宽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准入限制,为落户海南省的外资企业打通境外资金入境渠道,实现跨国公司全球网络内资金的统一调配和融通管理,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第五,在跨境贸易方面,制定体现海南特色且独具竞争力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第六,在保护投资者方面,海南省将推动法律机构创新与改革,设立涉外民商事法庭,依法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和外国仲裁裁决。这一举措将有效化解涉外商事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七,在执行合同方面,海南省将积极构建争端解决方式多元化,对采取调解方式解决争端的企业给予财政鼓励,将有助于缩短争端解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和损失,减轻法院办案压力。海南结合自身地理区位优势,逐步放开法律服务行业的准入限制,积极引进国际法律机构和人才。海南积极探索大数据技术在执行领域内的应用,以网络查控执行系统为载体实现信用信息共享。
第八,在办理破产方面,海南省将实行“简易破产”改革,以无担保债务总额、可分配财产数额、综合因素(包括债权人人数、财务状况和债权争议情况)来界定是否启动简易破产程序,提高办案效能和成本,实现简易破产制度创新,破解“执转破”难题。
第九,在完善政府服务方面,以可预期为目标,把企业放在心上,做到“企业一叫,政府赶到;企业不叫,政府不扰”,保持政府政策的透明和稳定,使企业心中有底,踏实经营。
省政府还计划每年委托第三方对海南营商环境进行评估,并制定年度营商环境计划,确保海南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