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就“四好农村路”发展作出的重要批示,对交通运输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新时期交通运输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要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建设农村公路重要意义的认识,聚焦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机制,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一要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好农村公路各项任务目标,完善农村公路的政策支持、资金保障、机制建立等,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公路“路长制”,全面提高本地区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二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三要切实筑牢安全底线。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着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优化农村公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为海南自贸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要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履行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要严格加强考核督查,将诚信政府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会议研究审议了《海南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若干措施(送审稿)》《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文件。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