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突出贡献的骨干技能人才,内蒙古允许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办法,支持和引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结合实际建立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到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梯次培养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