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万宁法院此次集中公开审判的案件为:被告人蔡某清等5人抢劫案,被告人陈某文等5人寻衅滋事、制造爆炸、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某平、李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和被告人吴某武、吴某伟故意伤害案。另外,万宁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武、吴某伟为恶势力团伙成员的不当认定予以纠正。
这次宣判大会上,万宁法院分别判处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共12人2年到12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8人。另有2人不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2人有期徒刑1年,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此外,万宁法院对庭审进行了全程直播,并邀请干部、群众190人参与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