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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人涉恶势力案公开宣判
寻衅滋事“耍威风”后进号子
  本报洋浦4月29日电 (记者林晓君 通讯员符琳)4月29日上午9时,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洋浦西浦村王启飞等39名被告人涉恶势力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王启飞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14日,被告人王启飞、王庆亮、王壮尧等人在洋浦娱乐,随意滋事、破坏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2018年1月14日凌晨,被告人王启飞、王锦保、王壮耀、王成果等人(西浦村参与斗殴人员)与被告人李奇国、李贤威等人(南方村参与斗殴人员)在洋浦苏荷酒吧门口发生斗殴,致2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2018年1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王成力在一微信群中称干冲南方村人约西浦村人打架。王启飞与王成力联系并确认消息属实后,在微信群中召集西浦村参与斗殴人员。当天凌晨2时25分许,西浦村参与斗殴人员与南方村参与斗殴人员在约架地点相遇后互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启飞及其他成员,自2017年以来,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以西浦村为中心,在周边区域多次结伙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被告人王启飞为纠集者的恶势力。法院通过庭审认定了相关被告人系恶势力的事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洋浦法院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王启飞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其他3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7年不等。另外,被告人王爵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犯罪数额4.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与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5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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