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我公司发现,未经我公司同意,承租方对我公司房屋擅自进行了装修改造,并将用途变更为开办幼儿园。本房屋为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建设,其消防系统简陋,逃生通道不适于幼儿逃生之用,开办幼儿园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我公司特在此声明:我公司未同意任何人将我公司房屋用于开办幼儿园,如因此产生相关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与我司无关。
声明人:海南建投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