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被清理取缔的对象包括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经营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同时,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对明知属于无证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
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涉及上述违法行为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依法严惩,顶格处罚。对明知从事无证餐饮经营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条件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万宁市还将对提供有价值违法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