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丽晶支行与被执行人海口长帆实业有限公司、孙洪勇、唐永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孙洪勇(身份证号码:511127197510203034)名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定路104号云龙水郡(一期)8、9#楼20层9-2002房(不动产权证号:YG065567)。现本院拟定对上述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如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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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