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贵司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我司,致使我司无法联系贵司。贵司可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与我司取得联系。若贵司未在上述时间内与我司联系,最终致使贵司利益受损的,相应的损失将由贵司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朱女士13036089969
曹女士18976338911
海南英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