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陈春萌、孟宪海寻衅滋事案,已由屯昌县公安局于2019年10月17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2008年至201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春萌为了拒不支付承包商工程款,伙同犯罪嫌疑人孟宪海多次恶意殴打讨薪人员。
由于本案被害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内容详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hntcjcy)、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u/7312572523/home?topnav=1&wvr=6)发布的相关信息及附件《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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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