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与被执行人海南源博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中汇财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志成、梁伟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日作出(2020)琼0107执恢13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被执行人张志成与案外人朱志琴共同共有的位于海口市东方洋开发区第68号小区C1幢的房产(房产证号:15214号)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海口市国用(2009)字第006230号)。如对上述不动产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