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电脑随机选定并确认,由我公司对以下涉案需变现财产按现状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被执行人邓春光、彭玉珍名下位于儋州市那大镇清平管区兰洋路竹笋加工厂对面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儋国用(那大)字第00995号、他项权证号:儋他项(2014)第102号】。土地面积:218.05m2;土地用途:住宅。参考价:1376320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现将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1、拍卖时间:2020年10月13日15:00。2、拍卖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3、收取竞买保证金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17:00止(以款到账为准)。4、标的展示及办理竞买手续时间: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17:00止。5、报名地点: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8A4房。6、其他说明:标的物按现状净价拍卖,买受人承担一切税费。7、收取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儋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1010888390002119。缴款用途处注明:(2020)琼9003委101号竞买保证金,如代缴须注明代某某缴纳。拍卖公司地址:海口市华海路安海大厦8A4房。联系电话:0898-66243059。法院监督电话:0898-23886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