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定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定安县国土信息与测绘服务中心的通知》定编【2020】16号要求,并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定安县国土信息与测绘服务中心拟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中心清算工作。请债权人自2020年11月25日起90日内向本中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债权,如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增加的相关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坤海 18708908815
王 峰 13876123500
定安县国土信息与测绘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