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广州)中医药研究院与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14日签订《那京丛溪中药种植养殖康养示范区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协议签订后,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按协议履行义务,但南北(广州)中医药研究院未履行协议任何义务。现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决定于2020年12月30日解除南北(广州)中医药研究院与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14日签订的《那京丛溪中药种植养殖康养示范区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