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启动了“加速器”,摁下了“快进键”。
“十三五”期间,海南省司法厅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法治海南、平安海南建设,全力为自贸港建设保驾护航。经过5年的努力,自贸港法规制度体系和架构基本成型,法治建设统筹机制运转更加顺畅,法治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供给更加充裕,监管执法更加规范、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关键之年。对此,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表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续写司法行政事业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深化法治统筹 构筑全方位法治保障体系
——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政治引领。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继2018年10月,海南成立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以后,2019年4月11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省司法厅挂牌成立,至此,海南省已率先在全国完成了省级依法治理机构的全部组建工作。在此后半年的时间里,省委依法治省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4个协调小组迅速开展工作,各市县(区)依法治理机构相继建立,省、市、县(区)依法治理机构在全国最先实现实体化运转,得到了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肯定。成立以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先后组织召开了四次全体会议,高位谋划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统筹推进全省法治建设。
——高位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顶层设计。2019年4月,我省积极争取中央依法治国办支持,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央和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一个支持地方法治建设的文件,为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提供了明确方向和重要依据。研究提出了两个“1+4”构想,即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核心,集成推进与“三区一中心”相配套的地方立法,打造“1+4”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集群;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国家立法为主导,综合运用调法调规、特区立法、法律留空、授权立法等,构建“1+4”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保障架构。
——积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领域立法。2019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海南省代表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提上国家立法日程,2020年又列入全国人大正式立法计划。期间,海南省司法厅与省人大等单位密切配合,先后完成该法案繁简两个版本以及2020版海南建议稿,提出了大量的立法建议,其中大部分被采纳。2021年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该法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望在进一步审议后公布实施。5年来,省司法厅紧紧围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协调省人大和相关部门、单位,先后完成《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海南省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等131件重要立法项目(包括地方性法规99件、省政府规章32件);截至2020年6月,先后促成种子法、海商法、土地管理法等3部法律以及海关事务担保、进出口关税、国际海运、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医疗器械与药品等7部行政法规在海南调整适用,海南自贸港第一批调法调规事项全部如期落地。
坚持依法行政 打造法治化政府治理体系
——以考核引领法治政府建设。为更好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2019年12月,省司法厅结合实际,创新推出了具有海南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130项指数”,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省委“六要六不准”的要求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增加营商环境建设、公平竞争等内容,引入第三方评估推进考核,增加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为86.15%。同时,积极协调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争取支持,推动海口市入选2020年度“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为全国仅有的3个入选省会城市之一。
——以监督规范政府有形之手。加大了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3项制度,推动各级政府依法执法。大力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十三五”期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84件、审结137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07件,充分发挥了纠正违法行为和倒逼依法行政的制度功能,凸显了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从源头上矫正政府“乱作为”,2019年7月,省司法厅对《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进行修订,创新推出“1+3+1”制度,聘请5名专家担任省政府兼职法律顾问、29名专业人士组成备案审查专家库,借社会之智,把好政府决策的法律关。“十三五”期间,共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近3000件、登记备案710余件,完成政府战略合作协议、重大合同、方案及重要决策事项法律审核600余件。
——以创新深化政府治理改革。以“一个机构管复议”“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枚公章管审批”等为目标,系统推进行政复议、执法、审批制度集成创新。2018年2月,率先在全国启动“三集中、一口对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三个三”即案件、职责、编制“三划转”,受理、审理、决定“三集中”,省、市、县“三同步”的要求,压茬推进,历时两年半,至2020年8月完成改革,提前实现中央确定的“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改革目标,切实解决了复议机关“多头办案”“同案不同决”等问题,为“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格局奠定了基础。同时配合推进市县“五合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厘定职责边界,明确机构人员划转标准,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配合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行政审批改革,推行“一网通办”“极简审批”,不断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强化责任担当 创新多元化风险防范体系
——打造“枫桥经验”海南升级版。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按照村(居)至少1人、镇(街道)至少2人的标准,选聘一批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育成立专家调解工作室,在全国率先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省覆盖。2019年5月,司法部在海口召开全国调解工作现场会,对海南这一经验予以肯定和推广。目前,全省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1800多人,5年来他们和1.7万名兼职调解员一道,奔忙于乡间村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近10万件,调处成功率96%以上,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20年8月,推动出台《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明确提出建立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对标自贸港对外开放需求,率先在全国构建多元化商事纠纷调解体系,指导成立总商会、旅游消费、金融消费等19个商事调解组织以及海口、三亚、中国贸促会、海南国际仲裁院等4个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儋州开展“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广场暨多元化解纠纷中心建设试点,并逐步向全省推广,以此为抓手推动《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落地落实。
——打造“零事故”监管安全体系。大力推进监狱管理和执法规范化,统筹推进“五大改造”,连续18年实现监狱监管安全“四无”目标。不断完善司法行政戒毒管理,高效率完成全国司法行政统一戒毒模式实体化运转,推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向社区延伸,借助社会教学资源强化技能培训,戒毒场所连续25年确保“六无”目标;2020年出所戒毒人员总体戒断率为78.00%,位居全国前列,实现了场所安全和戒毒矫治两不误、双推进。2020年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仅为0.13‰,远低于全国2‰的平均水平。
优化提质升级 构建国际化法律服务体系
——建成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4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的思路,依托实体、热线、网络3大平台,打造“超市化”“淘宝式”“指尖上”服务,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9月,“海南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项目”建成,“三大平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44万人次,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改革开放。为充分借鉴国际律师管理先进经验,更好满足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省司法厅参照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区做法,于2019年10月推动出台《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对外开放、律所设立门槛、组织形式、行政审批、人才引进、税收优惠和扩大业务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十大创新,其中6项为全国首创;制定正面清单,率先在全国打通外国及港澳地区律师从事非诉法律服务的政策瓶颈,形成国内律师行业开放新高地。《条例》实施至今,全省新增的律师事务所呈井喷态势,达到102家,2019年度“钱伯斯亚太排行榜”前15名中的10家知名律师机构入琼执业。同时,打破公证执业区域限制,率先在全国实行涉外公证全域放开,推出“全省通办”模式,该模式作为中国(海南)自贸区第五批制度创新案例之一正式对外发布,向全国复制推广;推动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员会)改制,对标国际通行规则和管理模式,建立以理事会为主导的法人治理结构;选聘国外及港澳地区247名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4名顶尖专家和领军人物担任理事、香港知名律师范凯杰担任首任院长,国际化色彩更加突出,管理模式更加社会化、市场化。
——深入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精心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名目清单、普法责任制考评等制度,启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构建新时代大普法工作格局。2020年我省宪法宣传周活动被中央电视台报道,“法治文艺进校园”已成为我省普法的一大品牌。
坚持政治引领 推进模范政治机关建设
“十三五”时期,省司法厅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紧紧围绕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需要,牢牢把握“四化”建设方向,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持续推进“一个带头三个表率”模范政治机关建设。
近年来,省司法厅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政治建设,深入实施“固本凝心铸魂”工程,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形成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相结合的知事识人体系,47个集体、97名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成省直机关“党建示范点”9个、省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示范点”2个,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各1个。
省司法厅还聚焦需求强化引才育才,研究制定《法律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推动将法律服务人才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选拔推荐“南海系列”育才计划人选,2人分别被列为“南海名家”和“南海名家青年项目”培养对象;稳步推进高层次法学专业人才选调和监狱戒毒工作紧缺专业人才招录工作;精准实施教育培训,累计举办各级各类培训近900期,培训超12.68万人次,有效提升队伍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能力素质。
(本版策划/梁子 薛欧 撰文/梁子 吴红星 供图/符永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