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海口市城西路41号海南省农业学校临街铺面租赁合同已全部到期,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及学校办学需要,决定从2021年1月起不再出租并收回上述铺面用作办学场所。我校已经多次向各承租人发出通知,要求各承租人到学校办理退租手续,但仍有承租人未按要求办理退租手续。我校特此公告,请未办理退租手续的承租人于2021年2月28日前到学校综合楼一楼总务科办理退租手续并退还所承租的铺面。否则,我校将对上述铺面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6988402。
海南省农业学校 202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