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涛
近日,有网友称,在某电商平台上售价3元一张的网约车10元优惠券,是卖家通过虚假投诉网约车司机得到的。这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有一些消费者表示,曾购买过类似优惠券。(3月17日《工人日报》)
投诉本是消费者维权的正当方式,但一些人却从中看到了“商机”。部分二手交易平台的商家通过借用或盗用他人网约车账号信息,以司机迟到、“拼友”迟到等理由进行虚假投诉,获得滴滴优惠券,并售卖给他人谋利。除了打车优惠劵之外,一些网上出售的外卖优惠券也是靠虚假投诉获得的。
诚信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无论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应讲诚信、守信用。以网络虚假投诉骗取补偿的行为,严重违背了诚信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在少数消费者不当获利的同时,无谓增加了网约车、外卖平台的调查成本,并可能导致网约车司机、外卖小哥受到不公正的处罚。虚假投诉还涉嫌敲诈勒索、触犯法律。如果消费者明知优惠券是商家通过虚假投诉获得的,依然购买和使用,同样涉嫌欺诈,应承担责任。
虚假投诉成了“生意”,与一些互联网平台习惯性“息事宁人”的处理规则有关。一些平台在接到投诉时,出于节约成本考虑,或者因为自身内部管理欠规范,没有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是以发放优惠券的方式给予用户一定补偿。这种类似于给封口费的“捂盖子”做法,并没有解决实际问题,不但无法让真正有意见的消费者满意,反而会给其他人钻了空子。对此,平台应深刻反思,完善网约车录音、录像功能,利用订单记录、订单轨迹等大数据进行分析,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这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平台自身负责。
提高失信成本,有助于打击虚假投诉行为。之前,恶意投诉近乎于“无风险薅羊毛”,投诉成功可以获得优惠券,投诉不成功也没什么损失。只有让失信者付出代价,非但“吃不到果子”,还要“挨板子”,才能避免虚假投诉侵蚀市场诚信基石。此前,滴滴出行宣布,将定期公布乘客虚假投诉管控处理名单,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停止服务3天至30天,对于极少数恶意用户则永久停止服务。这种做法值得业内同行借鉴。除此之外,对于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虚假投诉者,应主动向公安部门报案,追责到底。互联网平台还应积极和二手交易平台沟通,将非法兜售优惠券“灰产”的商家下架,并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虚假投诉“生意链”。
同时,消费者也要自觉抵制虚假投诉,真正认识到,将自己的账号出借给商家进行虚假投诉,不仅有违消费伦理,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更可能危害自身财产安全,主动远离才能避免因小失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