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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将实行房租约定代付制度
职工按月或按季度划转房租给房东

  本报海口4月21日讯 (记者孙慧)日前,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自2021年7月1日起,海南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不再执行“一年一提”方式,实行房租约定代付制度。

  据悉,按照房租约定代付制度有关要求,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遵照约定按月或按季度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中将房租自动划转给房东,每月划转限额为实际租金且不超过900元。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缴存职工可通过“海南住房公积金”APP、公积金管理局服务大厅等渠道办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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