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破3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中国机械工业海南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3月10日裁定受理海南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4月16日指定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为海南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海南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6月25日前,向海南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明珠路7号华润大厦B座1910-1918室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晰、陆霍;联系电话:18089757533、13518841077,传真:0898-68529067)。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海南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海南金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7月8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时政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关注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
   第005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6版:深读·海南
   第007版:西部观察
   第008版:民生新闻
   第009版:观点
   第010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11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12版:旅游周刊
稳菜价需要下足“通”字功
别让“划线价”划掉诚信
反智论文是怎么出炉的?
谁给故宫观摩券打上特权烙印
对反智论文背后问题一挖到底
科学容不得半点玩笑
海南长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海南南方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海南天合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海口市滨海大道东方洋外经别墅D2栋房屋公开转让
一批库存纸张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琼01破3号
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玖隆新能源 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海南龙诚达投资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