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期间,我局在打击南渡江非法采砂行动中依法查扣一批涉案采砂机具(详见附件),涉案当事人至今未前来接受调查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请涉案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东山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将依法对上述涉案采砂机具进行处置。接受调查和处理地点:东山镇东中路69号东山镇综合法中队。接受调查和处理时间:2021年6月4日至8月4日。联系电话:65569959。
附件:涉案采砂机具明细表
海口市秀英区水务局
2021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