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购房员工依据与公司签订的《预售购房合同》尽快缴纳所拖欠的购房款,并支付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17日和2018年8月1日登报告知的从2016年4月16日起开始计算的所欠缴房款的利息及罚息。否则,公司将采取相关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
海南海建现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海南振业新合纤有限公司 海南椰海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