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自然资告字〔2021〕78号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石碌镇太坡组团昌江大道北侧,地块编号为石碌镇SL-6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1.凡在海南经济特区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及其他组织。2.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海南广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失信被执行人。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地上附着物出让交易操作:(一)本次出让为土地连同已建成的16374.12平方米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打包按现状出让(地上附着物具体面积以现状实际情况为准,如与16374.12平方米房屋等地上附着物存在误差,属竞买人自愿接受,否则不应参与报名竞买),地上附着物出让总价为5051.6169万元。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应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及地上附着物出让总价。(二)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出让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执行。(三)竞买人报名前应该向昌江黎族自治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及到地块现场充分了解该地块的相关情况。五、开发建设及其他要求:(一)该地块已建成,非新建项目。竞得人如拆旧建新、改扩建,须按以下要求执行:1.按照石碌镇SL-64号地块的规划要求开发建设。2.按建设主管部门及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规定执行。3.拆除地上房屋后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明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否则按闲置土地处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二)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后,应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项目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三)竞得该地块及地上附着物和完善土地使用、不动产权证、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项目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按规定需竞得人缴纳的相关费用,竞得人应积极承担、缴纳。(四)产业类型及其用地控制指标:该地块不设定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不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六、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必须按照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796.8703万元,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款的20%。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3日到海口市龙昆北路金融花园D座1301房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八、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8月13日到海口市龙昆北路金融花园D座1301房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8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九、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8月7日8时30分至 2021年8月17日15时00分。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三)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四)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办理土地登记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五)竞得人须当场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该宗地为政府储备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均已完成,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地块不在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地块周边已通水、通电、通路、通讯,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地块范围内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罚,违法处置工作到位。综上,出让地块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七)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八)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九)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十一、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十二、咨询方式:咨询电话:0898-26630913、65303602、13907558791;联 系 人:李先生、王先生。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