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海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