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庆明)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中,我省密切关注药品流通领域,通过做好四类药品零售信息记录,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加强疫情防控监测。
据了解,省药监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监测预警要求,切实做好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线上登记,确保登记信息完整、可追溯,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作用。
目前,省药监局已派出督导组到全省各市县对药品零售企业督导检查,推动全省5146家零售药店全部与四类药品销售登记系统连接,做到四类药品销售数据全部按照要求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