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维生态城一期S2、S4地块位于海口市江东大道南、兴洋大道西。现将原S4地块设计方案中储蓄所(面积480平方米)调整为商业,优化邮电所布局面积由480平方米调整为529.42平方米功能不变;将原S2地块设计方案中1号楼二层电子商务(面积480平方米)调整为储蓄所,其他建筑功能及规划指标不变。为征询相关权益人意见,现按程度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10日(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jdglj@163.com;(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5686617,联系人:刘鑫。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