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骏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珠海国利工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债权人,现公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债权清单如下表所示。债权本息金额基准日为2015年12月20日,2015年12月20日之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和违约金等相关权益,以及与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催收范围内:
以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特此公告。联系人:殷总。联系电话:0756-8633606;13908271188。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中海富华里中心B座2301室。
珠海市骏丰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