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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网挂〔2023〕001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QS031100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一)基本情况和宗地净地情况。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位于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QS0311007地块,面积为24541.45平方米(36.81亩),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中市场化商品住宅占比51.11%,回迁商品房(安置房)占比48.89%,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条件。(二)主要规划指标。海口市滨江新城片区QS0311007地块规划情况详见如下: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具体按照图则要求执行。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29915.1447万元人民币,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14957.5724万元人民币,该宗地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三、开发建设要求:(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三)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博雅片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用于组织被征收人回迁商品房(安置房)和市场化商品房建设。项目建成后,未来备案指导价格不低于《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海口市琼山区马坡村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琼山府报〔2022〕152号)中经营性用房的测算销售价。回迁商品房(安置房)按政府要求向指定对象进行销售,按回迁商品房(安置房)住宅价格:6325.35元/平方米执行。(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五)该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参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127号)、《海口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市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六)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土地所在地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土地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交并向当地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报备。(七)土地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12个月内开工;土地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36个月内竣工验收。因土地竞得人原因造成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八)用地内应配套绿地土地使用面积约2658平方米,绿地建成移交时间为回迁商品房(安置房)完工后3个月,竣工备案后无偿移交给海口市园林管理局管理。此外,土地竞得人须在地块南侧及东侧代建城市道路(详见附件7),道路建成移交时间为回迁商品房(安置房)完工后3个月,竣工备案后无偿移交给琼山区人民政府。其他配套建筑具体依照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滨江新城片区QS0311007地块控规图则要求进行配建。(九)土地竞得人应按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建设该项目回迁安置住宅,工程建设完工验收综合备案后,按照回购协议移交市、区政府指定回迁安置居民(回迁对象)或机构,并协助回迁安置居民(回迁对象)或指定的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十)为保证土地竞得人及时收到团(回)购款项,加快项目推进,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与琼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回迁商品房团(回)购合同,需市、区政府将团购款列入年度预算。(十一)本项目回迁商品房(安置房)回购限定价格:1.回迁商品房(安置房)住宅价格:6325.35元/平方米,由政府和村集体回购。2.回迁商品房(安置房)配建车位,参照《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各棚改项目回迁商品房(安置房)地下停车位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海棚联办征〔2018〕30号)中红城湖片区地下车位价格,由土地竞得人以12.58万元/个的指导价进行销售。(十二)销售对象:1.配建约48.89%计容面积的回迁商品房(安置房)销售对象一:计容面积44.91%的回迁安置住宅用房,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组织按约定价格进行回购并移交给指定回迁安置居民,具体名单和购买条件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提供,土地竞得人应协助回迁安置居民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指定回迁安置居民分配后如有剩余房源的,由辖区政府或相关指定部门和单位按上述约定价格统一回购,土地竞得人协助辖区政府指定的部门和单位分配的居民或指定的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销售对象二:马坡一居民小组、马坡二居民小组的村集体统一安置对象回迁安置住宅面积为计容面积的3.98%,由村集体组织按约定价格进行回购并移交给指定对象。该部分款项由区政府协调支付。若竣工备案后尚未支付或足额支付,该部分房源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土地竞得人可自行市场化销售。2.市场化商品住宅及配建车位等经营性建筑由土地竞得人自行面向社会销售或租赁。(十三)小区停车位数量根据9月23日批复的《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海口市琼山区马坡村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琼山府报〔2022〕152号)并结合实际安置需求确定的安置住宅面积和市场化商品住宅面积,项目实际停车位数量按照《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试行稿)表3.4执行设计,分别按照拆迁安置住宅和单元式住宅(市场化住宅)的各自标准执行。(十四)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十五)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十六)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四、竞买申请:(一)竞买人资格: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2.竞买人须提交与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更新项目实施主体资格意向书。3.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及其他相关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三)竞买申请方式。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1月6日9:00至2023年2月13日16:00(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四)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16:00。(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五)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3日9:00至2023年2月15日12:00。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一)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2月3日9:00至2023年2月15日16:00,受理报价时间为北京时间工作日8:30至11:30及14:30至17:00。(二)挂牌报价地点: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5楼土地交易中心招拍挂部。六、风险提示: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其他风险提示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七、咨询方式:(一)交易业务咨询。联 系 人:李女士 陈女士 卢女士。联系电话:0898-68531700。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二)CA证书办理咨询。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咨询电话:0898-65236087。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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