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崖城镇众树农村资金互助社储户、股东:
三亚市崖城镇众树农村资金互助社已于2023年1月19日将根据《注销申请书》应支付给各储户的存款合计人民币317877.26元,应退还洪福民、王国良、刘秀婷、邢增平的股金合计人民币14000元均提存于我处,请于2028年1月18日之前到我处办理领取提存款的手续。
请领取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及存款(持股)证明到我处领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款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如存在无法确定有效领取人、收款账户等任何影响领取提存款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公证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阳光金融广场。
电话:0898-88200012/88200013
邮政编码:57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三亚市凤凰公证处
2023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