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媛艳)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拓展招商引资渠道,进一步推动三亚市精准招商工作,该市近日出台的《三亚市招商引资机构奖励办法》明确,招商引资机构获得的招商引资奖励金额加上项目的相关奖励、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根据该《奖励办法》,招商引资机构引进的企业需在三亚市辖区范围内设立,企业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均在三亚市的独立法人实体,主营业务符合三亚市产业发展需要,且为非居住房地产项目。项目落地(以企业注册或迁入之日为准)后4年内,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项目公司在三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且达到土地出让合同或相关监管协议所约定的投资强度等要求;内资项目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外资项目公司的外方投资者实缴注册资本200万美元以上;项目落地后项目公司其中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及以上;项目落地后实际利用外资达到500万美元或其他等额外资及以上。
三亚将给予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机构引进项目运营奖励和重点项目叠加奖励,包括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实缴注册资本、营业收入、实际利用外资等奖励条件的项目,将分别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2‰、实缴注册资本2‰或具体数额的奖励。此外,对招商引资机构成功引进近三年《财富》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跨国公司或由其直接控股公司投资的项目、独角兽企业等,除按上述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外,再一次性给予20万元招商奖励,相关奖励、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据了解,2023年三亚新增央企(含子公司)12家、“三类500强”企业45家、持牌金融机构10家。今年,三亚将力争新引进10家央企(含子公司)、10家总部企业、10家持牌金融机构、50家“三类500强”企业,策划推出40个重大项目,以高质量招商引资推动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