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高懿)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告,国家能源局组织选取部分县乡地区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其中我省澄迈县等三地入选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县,力争到2025年底,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
据悉,近年来,澄迈不断加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的推广力度,2023年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58辆,完成年度推广任务进度的124.47%;新能源汽车保有量3866辆,占全县汽车保有量10.86%,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为66.17%。同时,澄迈县将对外运营充电站主要集中建在大型场所和居民区,2023年在全县范围内建设75个充电端口,已完成乡镇全覆盖。
值得关注的是,澄迈县将结合县域内的居住实际情况,到2025年,针对新建居住类建筑配建地面停车位8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同时不低于10%的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应达到投入使用条件,居住区配建访客停车位亦按同等比例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