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涂刚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了战略部署。《决定》强调,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三个更加注重”,是我们党对全面深化改革实践及其方法论的系统总结,表明我们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为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体现系统论的思维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改革,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开创了改革开放新局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将系统观念贯穿改革发展各领域,着力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战略谋划。马克思指出:“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从问题出发,奔着问题去、朝着问题改,是改革的题中之义。回顾我国的改革历程,问题导向贯穿全过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更加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发展环境和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为此,《决定》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等方面作出了系统部署。这些部署体现了问题导向、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协调联动。坚持系统观念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改革和改进。要全面地、系统地、整体地看待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领域、各系统,增强各领域、各系统的关联性和协同性。要综合运用“加减乘除法”,促进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无缝衔接和高效运转,释放最大的改革效能。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加强各项改革的协调联动,实现“1+1>2”的效果。
更加注重突出重点体现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任何工作中,我们既要讲两点论,又要讲重点论,没有主次,不加区别,眉毛胡子一把抓,是做不好工作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领域众多、种类繁杂,必须突出重点、协同推进。
坚持全面把握与重点突出的统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人民广泛参与的深刻变革,必然指向人民群众的重大利益关切和我国社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要在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向重点领域倾斜,抓住“牛鼻子”。《决定》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建设等方面作了系统的改革部署,体现了两点论的全面性要求。而“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等表述又体现了重点论的集中性要求,二者实现了方法论上的有机结合。
坚持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辩证处理。两点论要求我们认识到矛盾之间的关联性,必须从联系的、整体的角度看待问题,而重点论则要求在诸多矛盾中找出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决定》强调“七个聚焦”,即“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将其作为工作的重心和突破口。同时,也要关注非重点领域的次要矛盾,防止其转化为主要矛盾或对其他矛盾产生不利影响。
坚持关键环节的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协调。《决定》指出,“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就会对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产生阻碍。如当前存在的高端芯片依赖进口问题、关键能源金属及其深加工材料供应安全问题等。因此,必须发挥教育、科技、人才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集中资源和力量,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攻关,推动我国科技创新水平迈上新台阶。同时,这种突破也要与整体推进相协调,确保各个环节之间能够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体现重视实践的检验方法
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的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实践,并不能从认识本身得到证明,而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实践是检验改革成效的试金石,改革成效往往以是否符合实践要求,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尺度。
以实践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具有普遍性和直接现实性的特点,能够直接反映和验证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的符合程度。改革措施是否真正落地生根,是否真正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否真正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只能以实践作为唯一检验标准。人民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以结果为导向推动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结果为导向,注重改革的实际效果。这要求我们在制订方案时,要紧紧围绕改革目标,确保改革的实效性。要从人民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出发谋划和推进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实践中的反馈和效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改革方案,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加强改革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必须加强改革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工作,将改革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实践中,要建立健全改革成果的转化机制和应用机制,加强改革成果的宣传推广和示范引导工作。同时,还要加强对改革成果的应用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改革成果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和持续发挥作用。
改革,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推进。”必须坚持“三个更加注重”,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发扬钉钉子精神,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作者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海南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培育项目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