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
2023年3月,海南率先破冰,印发《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试行)》,明确将海域空间精细划分为水面、水体、海床、底土四层,可以分层出让使用权。这一创新举措,迅速获得了国家层面的关注和推广。同年1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文件,明确有序推进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工作,规范海域立体开发行为。
“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是完善海域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丰富海域使用权权能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行业用海矛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然选择。”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省着力推动海域管理模式从“平面”向“立体”、从“二维”向“三维”的转变,创新解锁立体用海新模式。
在充分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海南将这一创新固化提升为法规。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为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海域“房产证”从平面图纸到3D建模
新规核心在于:能用一层,绝不占一片,明确海域空间“立体生长”的方向。
沿着这一方向,目前全省已有4个典型项目尝到了“立体用海”的甜头,如同一个个“3D模型”镶嵌在海南的海域版图上:
在陵水,海南海底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用到水面、水体、海床三层,用海面积约14.46公顷,宝贵的底土空间仍可他用。
在三亚,跨宁远河连通通道工程分层使用海域:水面建桥、水体用于施工围堰,它的不动产权证宗海图上,首次明确地标注了重叠用海的范围;
三亚月亮岛市政接驳工程则只需底土埋管道,便精准申请了约1.18公顷的底土空间,它的不动产权证首次明确标注了具体的“用海空间层”。
而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大角湾砂质海岸后方(陆域)水产养殖集中取排水工程,使用水体和底土两层,其不动产权证首次明确了用海空间层的“高程范围”(相当于精确的楼层高度),为未来上下层用海划清了界限。
从首次标注重叠范围,到首次明确空间层,再到首次划定高程,海南立体用海、管海的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紧扣省委省政府‘向海图强、再造一个海上海南’的战略目标,深入研究并持续深化节约集约用海政策,系统探索建立低效用海退出机制,推动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报海口7月27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