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雪怡
据新华社报道,近期,内蒙古、广西、安徽等多地开展公文抄袭问题整治工作,打响公文抄袭“整治战”,强调对文件抄袭行为严肃处理,向抄文件、凑材料的不良风气“亮剑”。
材料是假的、数据是编的、内容是抄的……“材料搬家”“数据拼凑”“旧稿翻新”等行为,都是“文抄公”的表现形式。而“文抄公”,可以理解为公文“搬运工”。回溯历史,东汉桓帝时期,一位官府掾吏请人代写奏文,代笔者建议其直接抄用梁国葛龚的旧作,但此人不仅全文照抄,连葛龚的姓名也未删除,结果被识破且被罢免。再看如今,某地发布的森林防火规划,竟与500公里外另一地区的文本存在雷同,连乡镇名称都未作更改。古时“不去葛龚”的典故,应为镜鉴;当下“复制粘贴”的文风,更应警惕。
文风反映作风。公文文件,作为传达政策、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其措辞用意、文本质量,直接关乎政策传达的准确性和工作推进的实效性,不仅承载着上传下达、部署政策等重要功能,还体现了政策的执行力,承载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然而,一些公文文件,要么跨层级、跨地区“隔空取物”,“复制粘贴”异地公文、上位文件,要么东拼西凑“强行注水”、浑水摸鱼“AI代笔”,深究其因,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唯材料论”,追求“材料出成绩”“公文出亮点”;或者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比如“今天发通知、明天要报告”等。如此种种,既暴露出一些干部的工作能力与作风问题,也反映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积弊。
“文抄公”须整治。公文绝不是“走过场”的工具,此次多地开展公文抄袭问题专项整治,正是表明了对文件抄袭行为严肃处理的决心,意在推动形成对“文抄公”的震慑。整治公文抄袭问题,需要斩断错误思想的“根”,端正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弄清公文“为何写、为谁写、如何写”。管住造假的“手”,引导干部摒弃“拿来主义”,帮助干部提升公文写作能力的同时,杜绝层层加码、过度留痕的考核要求,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纸面功夫”中解脱出来。构筑防范抄袭的“墙”,建立监督审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以严肃惩戒刹住公文抄袭之歪风。
纠正思想偏差、落实基层减负、补齐能力短板,唯有如此,才能彻底根除“文抄公”的病灶,以公文之用心、工作之力度,彰显为民之初心、发展之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