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铁钧
江苏省苏州文庙明伦堂前,矗立着一块高2.5米、宽近2米的花岗岩,上刻“廉石”两个大字,它最初的主人是1800多年前东吴郁林郡(今广西玉林)太守陆绩。
公元208年,陆绩从家乡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赴郁林任职。地处岭南的郁林区域山高林密、气候湿热,自然条件十分恶劣,加之当地官员罔顾民生、贪腐盘剥,致使百姓生活极为困苦。
《三国志·吴书·陆绩传》等史书记载,陆绩到任后整治贪腐,廉洁勤政,心系民众,实行轻徭薄赋政策,自己身体力行,带领百姓开山垦田,发展生产,修渠打井,改善饮水条件,减轻疫病传播;同时大力兴办学堂,开启民智,普及文化知识。经他苦心治理,郁林昔日官场黑暗、土地贫瘠、瘟疫肆虐的社会环境大为改善,老百姓开始安居乐业,生活富足。
数年后,陆绩卸任乘船返回故里,来河边送行的百姓发现,陆太守的全部家当只有两张竹床、几把粗木桌凳和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具,比起以往离任官员携带装满金银珠宝、绫罗绸缎的箱柜,真是天壤之别。
陆绩一家人乘坐的木船要跨海驶往苏州,船上没有重物,吃水过浅难以压浪前行,途中恐有倾覆之危。众人为保陆太守安全,将岸上的一块大石头抬上压舱,以稳船身。南宋《吴郡志》如是记载陆绩返乡的场景:“出为郁林太守,罢归无装,舟轻不可越海,载石为重。”清代印行的广西《贵县志》也记载:“陆绩守郁林归,舟轻,于岸上取石压之。”
陆绩为缅怀在郁林清廉从政的日子和当地老百姓的关怀,回到家乡后把“压舱石”立在大门前,取名“廉石”,又称“郁林石”。《新唐书·陆龟蒙传》记载说:“陆氏在姑苏,其门有巨石……人称其廉,号郁林石。”
时过千载,陆绩宅地的房舍历经无数次拆建,“郁林石”也渐渐掩入土中。明代弘治九年(1496年),监察御史樊祉来苏州巡视,他十分敬仰陆绩的廉洁风范,见“郁林石”已被黄土埋了半截,便命人将其挖出,亲书“廉石”两个大字镌刻其上,竖立在监察府院内,并建起“汉郁林太守陆公廉石亭”,《贵县志》有载:“御史樊祉辇之院前,以亭覆之,号曰廉石。”
清代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苏州巡抚陈鹏年将“廉石”移至苏州府学(今苏州文庙)内,作为清廉勤政的实物供人观瞻,当时的苏州状元吴宽写下《廉石记》,其中有“凡过而视之者,其廉士固欣然摩挲爱玩,以益励其操。若夫贪者,将俯首赧颜趋而过之”等句。
清代学者钱谦益曾赋“郁林之石能言语,高风千载廉吏雨”的诗句,生动地诠释了陆绩严以修身、清正廉洁的浩然之气。由“廉石”衍生出的成语“石压归航”,也形象地诫勉官员要牢记初心,抵御诱惑,恪守清廉。
岁月无声,唯石能言。如今,苏州市纪委、监委官网域名为“廉石网”,报纸有“廉石”专版,电视台有“廉石”专题,各种宣传活动、文艺演出也常以“廉石”冠名……千年清风熔铸的“廉石”精神被广泛弘扬、传播,在崇廉尚洁、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