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富军
察表里以明万物,辨显潜以治天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这深刻揭示了“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的辩证关系,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创造实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的方法论。
所谓“显绩”,是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绩,是立足当下、立竿见影的成效。比如,经济增长数据、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实事落地、城市面貌改善等。“显绩”始终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体现在发展的每一个具体场景、民生的每一个细微之处。“显绩”的鲜明特征在于时效性、直观性和普惠性,彰显于回应群众呼声、解决现实问题的具体行动,体现了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传递出党执政为民的坚定决心,能够快速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民心合力。
做“显绩”,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基本要求和实事求是的思想精髓。“显绩”的创造过程,正是党员干部立足实践、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利益的实践过程。做“显绩”彰显了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每一件民生实事的解决、每一项发展任务的落实,都是一次量的积累,汇聚起来就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质变飞跃。做“显绩”也彰显了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辩证法。当前,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就是必须紧紧抓住的主要矛盾,破解这一主要矛盾,必须拿出雷厉风行的作风、立竿见影的成效。做“显绩”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显绩”直接关系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赢得人民信任、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
所谓“潜绩”,是不显山、不露水、周期长、见效慢,但着眼长远、甚至决定事业兴衰成败的实绩,做的是为发展打基础、增后劲、利千秋的基础性、铺垫性工作。比如,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研究攻关、制度体系建设、营商环境培育、人才队伍培养、社会风气净化等。“潜绩”的鲜明特征在于长期性、基础性和根本性,它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也没有直观可见的表象,往往需要久久为功、持续付出,甚至在当下难以看到明显成效,却关乎发展的后劲、事业的根基,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更是泽被后人、造福千秋的长远之功。
做“潜绩”,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深刻内涵。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持续积累的过程,任何事物的质变都需要量变的长期积累,没有扎实的基础,就没有长远的发展。做“潜绩”,正是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摒弃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脚踏实地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为未来发展积蓄力量。做“潜绩”,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规律。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越是长久基业、长远大计,越离不开甘坐冷板凳、甘吃清苦饭的默默付出。做“潜绩”,彰显了“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和历史担当。追求“潜绩”,往往意味着选择一条更为艰辛、更少鲜花掌声的道路。焦裕禄在兰考带领群众治沙造林,明知泡桐树成长周期慢,仍竭尽全力育苗造林;谷文昌在东山岛十四年如一日植树造林,把荒岛变成宝岛;塞罕坝三代人接力造林,在高寒荒漠上筑起绿色长城。这些闪耀着党性光辉的实践,都是做“潜绩”的生动写照。
“显绩”与“潜绩”并非相互割裂、彼此对立,而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后人的工作总是建立在前人基础之上的。”一方面,“潜绩”是“显绩”的基础,没有扎实的“潜绩”,“显绩”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看似光鲜亮丽,实则根基不稳,难以持续。另一方面,“显绩”是“潜绩”的结果,做好“显绩”能够为做“潜绩”创造更好的条件、凝聚更强的合力,人民群众在“显绩”中感受到发展的成效,才会更加支持和参与到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工作中。此外,“显绩”与“潜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当下的“潜绩”经过时间的沉淀、实践的检验,会成为未来的“显绩”;而当下的“显绩”如果坚持久久为功、持续深化,也会成为支撑长远发展的“潜绩”。改革发展是一场接力赛,不是简单的冲刺跑。绝大部分工作具有延续性,绝非一蹴可就。因此,必须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统一,既要立足当前、狠抓落实,又要着眼长远、未雨绸缪。防止重“显绩”轻“潜绩”的急功近利,防止以“潜绩”为名回避现实矛盾的消极无为,把握好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平衡,工作才能扎实落地、行稳致远。
做好“显绩”与“潜绩”,要克服错误的思想认识。真正的显绩,必须是察真情、说实话、出真招、办实事、下真功、求实效的结果。那种不顾客观条件层层加码、盲目举债搞建设、不计成本修大马路建大广场的所谓“显绩”,实质是形式主义、功利主义的表现,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的产物,必须高度警惕、坚决纠治。做“潜绩”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体现。那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政绩速成心态,那种热衷于“短平快”、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做法,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的表现,必须坚决克服。
做好“显绩”与“潜绩”,关键在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始终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受益、是否认可为根本标准,让“显绩”惠民生,让“潜绩”利长远。要坚持实事求是,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做“显绩”要立足实际、量力而行,办一件成一件;做“潜绩”要着眼全局、科学谋划,找准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强化担当作为,发扬钉钉子精神。面对发展中的问题和挑战,既要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抓好“显绩”,解决现实问题;也要以一抓到底的定力做好“潜绩”,夯实发展根基。要完善考核评价,树立正确用人标尺。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既考核“显绩”也重视“潜绩”,让埋头做“潜绩”、扎实干“显绩”的干部有舞台、有奔头,从制度上杜绝急功近利、重显轻潜的不良倾向。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无论是“显绩”还是“潜绩”,根本在于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显”与“潜”的辩证关系,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