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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规定的10类公共场所,一些公共场所需要局部设置无烟区。其中,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会议等工作场所和食堂、通道、电梯、卫生间等内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还有一些场所可以专门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餐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吸烟室或者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吸烟区的划定也需要遵照较严格的规定。吸烟区所处位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吸烟区本身要设置明显的标志,并且与非吸烟室、非吸烟区隔离。今后,设置吸烟区的单位还将通过加强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烟室或者吸烟区。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一旦未履行相应职责而出现吸烟现象,市或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委托市或区、县卫生局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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