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11月5日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培琳)11月5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基金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基金低空经济基金管理机构意向征集预公告》,拟发起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创新基金低空经济基金(以下简称低空基金),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向合作基金管理机构。
根据预公告,低空基金拟采用有限合伙制,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运作方式为直接投资。管理机构应积极募集社会资金,自贸港创新基金对子基金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且认缴出资不超过1亿元,具体基金规模及出资比例视情况确定。
投资方向上,低空基金重点投向低空航空器关键系统与核心零部件、航材与高端制造、低空航空器整机制造等项目。投资阶段方面,低空基金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原则上专注创业投资,至少80%的实缴资金应投向同时符合投资方向及投资阶段要求的企业。资格要求方面,低空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并已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正式签订合伙协议后,须在海南省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稳定的项目团队,鼓励在海南自贸港注册或设立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