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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14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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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公路牌可以判重刑
省公路局三亚普法
王红卫
本报讯(记者王红卫)“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偷盗和销售公路牌,可以判重刑。”近日,在看到省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宣传组张贴的告示后,崖城镇保港管区居民梁安国说。   日前,省公路管理局派出路政执法队到三亚崖城镇,执法队员走村入户,进城镇、村庄、社区、学校以及各废品回收站,结合案件,大力宣传《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培养广大群众护路爱路的意识。   一些案例给现场围观的群众以很大的感触。如2001年,王某伙同他人在东方、乐东公路沿线,先后偷拆盗窃公路牌23块,价值12万多元,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废旧品收购站李某夫妇,也因为销赃罪,被分别判处1年和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针对实际情况,路政执法人员还特别印制了《给沿线放牧者的一封公开信》宣传单,对沿线广大农牧民进行普法。据悉,因违法放牧而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在我省已发生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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