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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16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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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重申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本报讯 据北京商报报道,“我比较赞同一些专家、学者的说法,小产权房就是无产权房,在建设过程中没有经过批准手续,不会受到法律保护。”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局长樊志全14日再次重申了对小产权房的态度。    小产权房指的是在未经政府征用的集体土地上,由农民集体绕过政府,直接和开发商达成协议,兴建用于出售的房屋。北京已经对通州张家湾、房山琉璃河这两处的小产权房进行核查。    樊志全说,因为小产权房的形成在时间上已有一个过程,在形成原因上也比较复杂,因此,还没有最终的统一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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