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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某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原本规划建设老年活动室、健身房、老年阅览室及娱乐室,但最终却变成了 “上海浦周投资管理中心”及 “周家渡经济发展促进分中心”。业主们只得不断信访。但业主只得到当地街道办一串串 “X”字符的回复。(6月11日《华西都市报》)
在网上,这个“X”字符的行政回复被冠以“史上最牛行政回复”!一个数学领域永远未知等待求解的“X”符号,非常精确地表达了行政领域公权的深邃和无极,让公民望而生叹!
作为最底层行政单位的街道办,因为离群众最近,理论上应该也必须是“以民为本”的最佳实践者。然而,此事的街道办却公然与开发商一起侵害广大小业主的物权。很难想象,在《物权法》颁布实施之后,该街道办还能如此行事,更难想象的是,公权应付私权的质疑,竟然是以根据《XXXXX》规定“XXXXXXXXXXXXX”来做回复。
我惟一能接受的自我安慰般的解释是———“X”回复的执笔者是个法盲加文盲,抑或是某些单位常爱在事故中用来堵公众嘴巴的“临时聘用人员”。倘若真的如此,我无话可说,因为在某些单位里,个体的素质是有差异的,保不准当事人会遇到一个半吊子办事人员,稀里糊涂地整出这个不知所云的“最牛行政回复”。如果真是这样,这事反倒没什么可怕的———只要通过责令其加强教育和学习,扫文化之盲法制之盲,还有将“最牛”转变成“最实”的希望。
然而,当地街道办在面对记者质疑时的“凭什么采访”、“记者有啥了不起”种种态度和语言告诉我们,这不是某个人的错误,而确实是一个街道办在用 “XX”条文的 “XX”规定来搪塞公众。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开发商和街道办这两个对公建配套设施无所有权者之间的猫腻了———金钱利益?人情关系?不得而知。
在《信访条例》已经施行多年,并对信访答复行为作出明确细化规定的今天,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已经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今天,“史上最牛行政回复”的出现,是公权的一种耻辱,更是公民私权无完备保障的真实写照之一———连一个小小街道办事处都“牛”到这个地步,公权的权限到底有多大?公权可以随意越界到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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