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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3位教授日前收到了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委对他们要求公开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信息的申请的答复。答复未对教授们提出的“贷款总额和收费资金去向”这一核心问题给予直接答复。此外,首发公司至今未给予任何回复。(6月25日《京华时报》)
首发公司为什么不给任何回复,恐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虽然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这个条例只对政府部门有约束力,而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却只是规定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如何参照,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制度。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它们的收费情况,群众不能对此一无所知,虽然他们是企业,但它们在收费过程中承担了政府部门一定的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当和政府部门一样,应当公开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相关细则,不要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成为信息公开的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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