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8年06月26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1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应公开信息
北大法学院3位教授日前收到了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委对他们要求公开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信息的申请的答复。答复未对教授们提出的“贷款总额和收费资金去向”这一核心问题给予直接答复。此外,首发公司至今未给予任何回复。(6月25日《京华时报》)   首发公司为什么不给任何回复,恐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虽然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这个条例只对政府部门有约束力,而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却只是规定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如何参照,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制度。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它们的收费情况,群众不能对此一无所知,虽然他们是企业,但它们在收费过程中承担了政府部门一定的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当和政府部门一样,应当公开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相关细则,不要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成为信息公开的盲区。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来自抗震救灾一线的感动
   第003版:来自抗震救灾一线的声音
   第004版:来自抗震救灾一线的声音
   第005版:海南新闻
   第006版:海南新闻
   第007版:财经新闻
   第008版:娱乐新闻
   第009版:三亚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国际新闻
   第012版:观 点
   第013版:体育新闻
   第014版:椰 风
   第015版:房地产周刊
   第016版:房地产周刊
政府公开信息不应收费
防“跳楼秀”关键要帮助讨薪
应重视“限塑令”的后遗症
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应公开信息
美舍河水飘异味
一小学生胆忒大伙同他人盗电缆
8辆城管执法车遭蛮汉打砸
红化田洋排水渠重修
阜阳举报人死亡案当事区委书记被停职
周正龙只是虎照闹剧中的替身演员
打女酒友招祸
一工人万泉河里洗澡失踪
东莞将向12万低收入户籍人员发千元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