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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永盛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正确认识和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的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创新意识,紧紧抓住新的机遇,使我省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民族工作是我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的重要任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更昂扬的姿态,以更宽阔的视野,正确认识和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的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创新意识,紧紧抓住新的机遇,使我省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夯实一个基础: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和谐和共同繁荣的基础
坚持民族平等是我党在历史实践中得出的正确结论,民族平等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内容丰富又具体。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实行各种特殊政策和措施,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有效的落实和保障。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尽管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与进步,但由于历史起点低,目前民族地区同省内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的实现,必须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省以来,我省民族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1994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实施若干规定》之后,各民族自治县也加快民族法规的制订步伐,至今,全省6个民族自治县均已出台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独特的调整对象、立法原则和立法程序用法律形式把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规定下来,初步形成了我省民族自治法规体系。
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从目前我省各自治县的立法情况来看,立法偏重于形式,原则性、一般性的内容较多,反映本地特点和民族特点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较少,且领域不宽、深度不够。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强化这项制度的功能,确保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使自治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以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要建立和健全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设,特别是在体制转型过程中,要在经济建设自主权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规范和调整民族地区在发展经济中的特殊问题。
贯彻和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键是培养一大批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长期以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目前,少数民族干部已达22948人,占全省干部队伍的10.45%。这支干部队伍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目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还不适应需要,主要体现为数量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够合理。为此,要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的指示精神,大胆、放心提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把更多能干事、会干事、想干事、不出事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围绕一个核心:民族团结和谐是民族平等和共同繁荣的核心
加强民族团结和谐,必须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经济,逐步消除历史造成的发展差距,这不仅是一个不断促进公平正义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和谐的重大政治问题。建省以来,我省采取有效举措,全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巨大的发展,为加强我省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证。
加强民族团结和谐,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党政干部、社会公民、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进一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和散居地区的民族工作,据统计,我省少数民族人口近五分之一分布在城市和散居地区。当前,要抓紧制定《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保护散居少数民族权益方面的政策,依法保障城市和散居地区少数民族的正当权益。
确定一个目标: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平等和团结和谐的目标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省份,全省少数民族人口139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7.3%,民族地区土地占全省陆地的一半。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问题是民族地区迫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自己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在新的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核心,就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
要发展就必须更新民族心理观念,提升自我发展和竞争能力。历经改革开放浪潮洗礼的我省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发展的竞争意识明显增强。但由于长期处于落后的封闭状态之中,许多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还存在。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就必须通过在保存和发展本民族优势文化的同时,吸收其他民族文化的精华,实现内部的整合并优化,用现代意识对陈旧落后的生活生产方式进行革新和改造,彻底破除安贫乐道、不求进取的思想束缚,强化自立、自尊、自信、自强的意识,树立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精神,生长现代性的人文追求,形成一种强大的发展的内在动力,迎接市场经济的挑战。
民族地区的发展要靠国家的扶持。建省以来,省委省政府从人才、资金、技术等各方面大力帮助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同时,还先后制定和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民族地区实施政策倾斜,这一切都有效地加快民族地区的发展。实行民族优惠政策,是党的民族团结、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基本方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优惠政策就是要使少数民族平等参与竞争,又要防止竞争造成的民族之间的较大差距,尽量实现平等前提下的效率,效率基础上的平等。我们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改革的目标、发展的要求,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以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目的,制订并实施民族优惠政策,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合理调节经济发展利益的分配、文化发展的需求等,促使民族地区走上健康、迅速发展的道路。民族政策能否得到贯彻落实,关键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做表率。同时要重视对各级干部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加强对民族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民族地区的发展还需要发达地区的帮助,发达地区要大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横向联系,从各方面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作者系省民族宗教事务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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