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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7月23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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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前未强制免疫犬只将面临被隔离处理或强制捕杀
8月1日前未强制免疫犬只将面临被隔离处理或强制捕杀   本报海口7月22日讯 (记者李英挺)今天,又有不少市民带着自己的宠物狗,前往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门诊,为自己的爱犬注射狂犬病疫苗(见上图,李英挺 摄)。有关人士提醒,离最后期限只有9天了,希望广大市民尽快带自己的狗来注射疫苗。   据悉,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海南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省政府于6月28日发布《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犬只实施狂犬病疫苗强制免疫的通告》。通告要求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农业、公安、畜牧兽医、卫生等有关部门,集中力量,于2008年8月1日前全面完成本辖区内犬只的强制免疫工作,对经强制免疫的犬只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发给动物免疫证明;各养犬人必须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犬只强制免疫,对没有接受强制免疫的犬只以及饲养者不能出示动物免疫证明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可以进行隔离处理或者强制捕杀。   记者今天看到,每只犬接受狂犬病疫苗注射后,免疫单位会给狗主人发放一个《犬只免疫证》,上面记录着犬只的年龄、狗种、颜色、疫苗注射日期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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