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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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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事件”敲响食品质量安全警钟
□ 肖杰   当前,海南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关键时期,首要任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从数量增长型向质量提升型转变。“三鹿事件”的发生,敲响了食品质量安全的警钟。作为农业工作者,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树立“质量重如泰山,质量重于数量”的新理念,加快海南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的建设步伐。      “三鹿事件”的发生,表面上看是偶然的,但实际上却有必然因素。这不是一个孤立的个案,而是具有一定的行业普遍性。从产品生产角度分析,主要原因是盲目或者说不择手段追求低成本的数量扩张。从质量监管角度分析,原因不仅是监管技术的不足,更是监管方式的不正确导致监管失控。   2006年11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效;2007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发布。在如此重要的法律法规出台背景下,为何还发生“三鹿事件”?根本原因是,生产者与监管者质量安全意识十分淡薄,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没有走出重生产数量轻产品质量的旧观念。   “三鹿事件”虽然与海南没有直接联系,但是,它敲响了食品质量安全的警钟。作为海南农业工作者,应该警醒,应该从中吸取教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因为海南是全国人民冬季“菜篮子”生产基地,海南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全国人民的身体健康。   打破重数量轻质量的旧观念   避免“三鹿事件”重演,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农业工作者而言,必须树立“质量重如泰山 质量重于数量”的新理念,打破重生产数量轻产品质量的旧观念。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   从这两部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无论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还是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都被赋予主要职责。这是一种权力,更是一份责任。对农业工作者而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切实树立“质量重如泰山”的新理念,而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只抓生产不管质量。   改革开放30年,农村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农产品生产供应发生深刻的变化,从生产不足供应短缺转向生产充分供应有余。全国人民的农产品消费倾向,也从要求吃饱转向追求吃好。在这种形势下,中央在今年1号文件里提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   对海南而言,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尤其重要。改革开放30年,海南闯出热带特色农业新路,农产品商品化程度约70%,每年约500万吨鲜活农产品出岛销售。但随着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海南反季农业面临内地设施农业的挑战。省委省政府提出“两出两进”、发展精致农业的战略,正是着眼于海南农业的长远发展:农产品不能再靠数量取胜,而应该转向以质量取胜。   特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后,市场准入制在各省市区实施越来越严,这对海南大量外销农产品是一个考验。而由于历史原因,海南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农产品质量检测、重大动物疫病、植物病虫害和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控能力不足、手段落后,目前没有能力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向市场。在信息高速流动的今天,只要少数甚至个别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被曝光,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监管者,农业部门要有强烈的危机意识,要时时保持如履薄冰之感。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从生产角度来说,靠千家万户小生产的自发行为是不现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农业标准、农田环境、农业投入品、产品加工等各个环节。把好这些环节质量关,农民没有能力、也没有手段,只有靠政府部门有效、快捷、强大的质量监管体系,通过公共服务、监督管理、奖优罚劣等政策、措施进行引导、扶持,才能慢慢改变农民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粗放生产方式。农业工作者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才能承担起这一历史的重任。   质量重如泰山,质量重于数量。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理念,特别是在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背景下,应该成为指导“三农”工作的一个新理念。   加快海南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步伐   树立“质量重如泰山  质量重于数量”的新理念,落实到行动上,对海南而言,就是要加快海南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步伐。   去年8月份,省农业厅提出“质量重如泰山  质量重于数量”理念后,解放思想,创造条件,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标志溯源,实时监控,消费安全”为目标,全方位加快构建具有海南热带农业特色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1.5亿元构建质量监管立体网络。筹资1.16亿元建设海南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中心集成现代农业九大系统十九个子项目,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农业生产过程监管为手段,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9月17日中心开工。中心建成后将使海南率先在全国建成具有监管有力、反应快捷、功能强大的农业现代化平台。筹资1200万元,在岛内东南西北中建设5个区域性农产品检测分中心。区域分中心选址打破传统的行政区划原则,而是根据重点农作物分布状况进行布局和配备检验检测仪器。针对海南冬春瓜果菜生产区域分散、上市时间集中而短暂的特点,已经筹措资金1600万元,购置23辆大型车辆和204辆摩托车,全部配备先进快速检测仪器,承担瓜果菜生产重点田洋流动快速检测任务,筑起不合格农产品采摘上市第一道防线。针对海南热带经济作物病虫害频发高发的特点,计划筹资600万元在全国率先创建植物流动医院体系,通过政府扶持、企业投入,进行市场化运作,打造全国首个防治植物病虫害的快速反应流动系统。   在全国率先成立“质量与标准处”。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经省编委批准,省农业厅全国率先在农业部门增设“质量与标准处”,其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收集、整理、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管理工作及认证工作等。   酝酿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总队。为保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省农业厅积极整合资源,准备筹建海南农业综合执法总队,解决农业分散多头执法现象,形成一支素质过硬、廉洁公正、作风优良、反应快速的专职农业执法队伍。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定期专人发布制度,统一发布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计划每月第一周内在海南主流媒体开辟信息专栏集中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业投入品质量状况,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引导消费优质农产品,督促各市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食品质量安全现在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农业工作者来说,这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农业部门应当以此为契机,强化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树立“质量重如泰山  质量重于数量”的新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早日实现海南农业现代化。    (作者系海南省农业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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