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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2月18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涛)从3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主要路段的行车限制速度将提至120公里/小时。今天上午,省交通厅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东线高速公路限速调整方案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将根据部门和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省交通厅副厅长周文雄说,为顺应群众出行的合理要求与愿望,提高我省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实现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和行车效益的统一,经多次联合调研,省政府决定从3月1日起提高全省高速公路行车限速标准。此前,省政府曾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高我省高速公路行车限制速度问题。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高速公路限速进行调整,其目的就是提高我省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发挥高速公路的最大效益。”周文雄说。
省公路勘察设计院副总工陈泰忠说,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大多以设计速度作为运行速度的限制值,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尽科学。因为有的路段路况较好,速度可以高于设计值。比如东线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100公里/小时,但近年来该路经多次修整,路面状况不断改善,行车限速标准可适当调高。
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厅将全力做好高速公路沿线的限速标志标牌的调整和强化配套设施安全保障等工作,尤其是加强路面、隔离栅、防撞栏等设施的维护以及特殊路段安全标识的设置等,满足车辆安全行驶的需要。
另据了解,省交通厅下一步还将委托有关技术部门对西线高速和海文高速公路开展安全风险评价,拟定限速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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