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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17日 星期五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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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启动
每人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
本报海口4月16日讯 (记者周元 实习生张锦稀)自今年1月我省首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琼州学院试点发放后,不断有学生和家长咨询如何申请该项贷款。省教育厅今天公布了申请流程及各市县联系电话,海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月20日全面启动,接受各市县学生申请。   贷款金额:   每年最低1000元最高6000元   省教育厅计财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比较困难,高职专科学校银行基本没有放贷,国家助学贷款渠道不畅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以筹措到学费。   去年,我省被国家纳入全国24个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应不低于1000元,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对象:   家庭贫困的本省籍高校在校生   根据我省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我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所有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以教育部公布学校名单为准)的新生和在校生,以及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省教育厅提醒,欲申请贷款的学生,由该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到所在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领取(或下载)申请表,同时还将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学生证、学生和家长身份证、户口本等一系列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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